德國目前擁有9623座城鎮污水處理廠,其總規模達1.521億當量人口(相當于3000萬m3/d),其中5917座廠的總規模就達1.426億當量人口,占總規模的93.7%。
從90年代初開始,德國污水處理廠要求進行除磷和除氮,1991年德國當時的“Abwassertechnisch enVereinigung e.V”(ATV——污水技術協會)發布了《ArbeitsblattA131—Bemessung von einstufigen Belebungsanlangen ab 500 Einwohnerwerten》(5000當量人口以上一段活性污泥法計算規程——A131)拉開了德國污水處理廠除磷、除氮的序幕。
81%的德國污水處理廠采用活性污泥法,7%采用生物濾池工藝,11%采用曝氣(非曝氣)生物氧化塘,1%采用植物法工藝,后者主要用于第一級和第二級那些小型污水處理廠。此外,在污水處理廠擴建中,也采用了多段工藝。
從以上數據來看,德國的污水處理情況明顯好于我國,需要我國專業的污水處理設備廠家多取經,多學習。